
中外法学20 0 6年第4期
随着社会 日趋庞大,分歧、迷惑、憎恨和恐惧 ,替代了共鸣、理解、宾服与爱意,法的来临也许是礼崩乐坏的
征兆 ,而不是 良知提升 的标志。混沌 之中,人们失 去了相互信任,互不信任的人们寄希望于民主,可以说,民主
是不信任的产物。民主 的游戏规则是诉诸多数表决,它要寻觅并体现公意。这又意味着首先要回答“谁是人
民?”没有人民,谈何公 意?不过 ,假定我们找到了公意,就应当立即考虑确立一个原则 :某些领域 的问题不得
付诸公意表决,比如同性婚姻问题,否则,少数就会听任敌对多数的主宰,被“合法地 ”置于永远的仆从地位。
问题并未就此终结 ,一旦允许付诸表决,公意又如何表达?投票选举 ,还是街头抗议?过去 30 年美 国的公 众
施压事件着实不少 :黑人运动,反越战,妇女运动,同性恋权利法 案 ,反核示威,反堕胎,等等。不过,围绕街头
示威者的警戒圈,传达了一个不太敏感的信息:示 威者处在犯罪的边缘 ,当人们对现存制度提出质疑时 ,很容
易被视为罪犯 、疯子或革命者。
更进一步,当质疑达到瓦解现存秩序的程度时,行动主义者至少暂时成 了无政府主义者。对许多人而言,
无政府主义仅仅代表混乱或者无序,而没有 意识到它古已有 之的深厚学术根基,更没有意识到它也尊重以正
确方式产生和维护的秩序。对无政府主义的另一种误解,缘于将它与马克思主义混 淆起来,忽视 了它们之间
持续百年的相互 反感。191 7年俄国革命后,布尔什维克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肃清无政府主义者!两种主义
在批判权力和财富的不当分配问题上是一致的,分歧在于,在成功颠覆了不当的分配制度之后应该做些什么。
无政府主义者相信,不可能有什么未来的“蓝图”,无论其设计者 多么具有远见卓识,强加一个“蓝图”就会复
活那先前促成革命的独裁与暴政。
早于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实践者的美国国父们,虽然认为克服独裁与暴政的只能是 民主,但他们敏锐
意识到民主所潜藏的危险:没有财产的多数人,一旦进行投票选举,很可能利 用选择权“合法 地”危害作为文
明基础的财产安全。因此 ,必须设计司法审查与制衡体系,使颠覆 现存制度变得尽可能困难重重。从技术上
说,程序障碍是最容易设置的 ,而看护这个“路障”的是法官、律师和陪审团。美国人心中认同的法官形象来
自好莱坞:一位白人,50 多岁 ,灰白头发,戴着眼镜,也带着傲慢,但又不乏同情和冷静 ,孤高而深 邃。这样一
个“正面人物”,长相和职责都不同于卡夫卡的守门人。法官不仅不会一律拒 人于法门之外,而且在很多时候
直接充当着法的代言人。最高法院的9位法官,作用和地位尤其如此 。
美国最高法院虽然采用多数票制,但它有一个传统:始终尊重少数,并且不忌讳人们知道 9个“老家伙”
整天在那里“喋喋不休地争吵”。尤其是,少数意见也会公之于众,让世人看到不同的表述 ,听到不 同的声音。
这对一个社会的健康是有好处的。有时 ,少数意见反而令人称道,脍炙人口。比如,当多数意见认可警察拍身
搜查所得武器可以作为指控证据时,反对意见却说,给予警察大于治安法官的权力 ,就是向集权之路迈进 了一
大步。如果个人不再至高无上,如果警察看谁不顺眼就可以随意抓人,如果他们可以随意“扣押”和“搜查”,
那么我们就走进了一种新的政体。当多数意见认为在 “巴士拦截 ”中搜出的毒品不 属于“毒树之果”时,反对
意见则明确赞赏一些州法院的见解:美国公民被挥舞着警徽的警察要求说 明身份,简言之,说明其存在的理
由,然后还要求他们“同意”搜查其随身物品,这种景象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。这里不是希 特勒的柏林 ,也不
是斯大林的莫斯科 。如果乘车穿越首都华盛顿都不免警察毫无根据的侵扰,那么,随机敲响公民家门,要求公
民“同意”搜查毒品的 日子也就不远了。
不过 ,许 多信奉“个人 自由至上”的美国人 ,在“9·11”的震撼冲击下,对过去的理念产 生了怀疑,转而要
求安全和秩序,并且不惜以他人甚至自己的自由为代价 。这一次,法官们充当了守门人 ,只不过他们阻挡 的是
议会和总统。法官们依据宪法,支持公民针对政府秘密安全措施的起诉,明确表示“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。
一种不受限制的、授权隐瞒的政府令状,本质上就是一种秘密 ,在我们这个开放 的社会 ,没有它 的立足之地。”
两座摩天大楼的倒塌,真正考验的不是美国的安全,而是美国的法治。能否经受这一考验,要看法官如何坚守
防线,律师如何冲锋陷阵。“9·n”以后,当有人问一位军方辩护律师,作为一名忠诚的战士,为什 么要状告
政府设置的海外特别军事法庭时,这位海军上尉回答说;质疑制度是最高的忠诚。忠诚就是捍卫宪法,而非盲
从命令。这个法庭没有独立的法官,进行秘密审判,有罪裁决不得上诉,在没有指 控的情况下 ,无限期地拘禁
被怀疑是恐怖分子的人,并且将他们指认为“敌方作战人员”,进而剥夺他们作为战俘应受的保护 。这样做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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